我国建筑类上市公司现状分析

文|贺灵童 上海鲁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分析员

通过对2009年我国建筑类上市公司经营数据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建筑类上市公司呈现超大规模、低利润,上市建企尚未发挥龙头作用,专业化建筑企业异军突起等特点。

目前,在沪深股市上市的建筑类企业共有50家。2009年,我国建筑类上市企业营业额为13651.5亿元,其中建筑业营业为11645.3亿元,占全国营业总收入的15.3%;从经营的领域来看,上市公司的经营领域涵盖的房屋建筑工程,铁路、道路、桥梁工程,水利水电,建筑装修,钢结构等。

我国建筑类企业中的上市公司尚未发挥出龙头作用

建筑类企业的上市公司是我国建筑行业的龙头企业,其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建筑产业政策导向和实施结果。国有上市公司一般是由企业集团中部分或全部优良资产经分拆后组建股份有限公司,非国有上市公司常采用整体上市。经过企业改制和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管理体系不断改进,已经初步构建起了实施现代企业制度的体制架构。可以说,上市公司的良好发展,对我国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可以发挥更好的示范作用,可以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能力,有效地化解资本市场存在的诸多风险,进而提升建筑行业的整体竞争力。但由于我国建筑类上市企业多为国有企业或是国有企业经改制后转变的,仍沿袭计划经济时期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上市以后有了很大改变,调整了管理机构,实行了总经理负责制、职工聘任制和技术经济承包制等不同形式的承包制,进行了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但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激励机制不完善、责权不明、管理方式落后的弊病依然存在。

我国建筑类上市公司规模很大,但产值利润率较低

截止至2008年底,我国从事建筑业企业多达71095个,实际从业人员约为3315万人,平均企业员工近466.3人,建筑类上市企业更远超过这一数值。而国际上,美国建筑企业约57.8万人,平均从业人员为9/公司;日本建筑企业约51万个,从业人员仅为11/公司,这与中国企业规模差之甚远。

传统的管理工具和施工方法与快速发展的节奏不匹配。我国建筑企业整体施工能力不强,加上企业从业人员偏多等因素导致我国建筑业人均产值低下,2008年我国建筑业产值利润率为3.5%,建筑类上市企业的产值利润率令为2.8%,远低于发达国家的行业平均值。

建筑类上市企业自身的财务风险过高

从经营者角度看,企业家最关心的是在充分利用借入资本给企业带来好处的同时,尽可能地降低财务风险。如果企业举债很大,超出债权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企业就无钱可借;如果不举债,则说明企业的经营保守或者信心不足,利用债权人的资本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不足。从财务学的角度来说,一般认为理想化的资产负债率是40%左右,上市公司可略微偏高些,但也不宜超过50%2009年我国建筑类上市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高达76.03%,其中资产负债率低于60%的只有14家,超过80%的多达6家,这与理想的资产负债率甚大,表明我国建筑类上市企业财务善普遍存在问题,风险过高,抗风险能力不强。高负债带来的显性影响是财务成本上升,而更大的隐患是这意味着它将影响企业的贷款、兼并等一系列资本运营活动。

专业化建筑企业的崛起与传统建设行业的恶性竞争

不少专业化建筑企业凭借在专业领域的优势快速成长,借着创业板的东风成功上市,且表现不俗。50家上市建筑企业中,如钢结构、装饰装修、园林工程三块专业领域的上市公司已有11家,建筑业务的毛利率达到15.4%,比50家上市建企的平均建筑业务毛利率高出近6个百分点。尽管11家专业领域上市建企的平均利润不到1亿,但其平均利润率达到4.8%,比50家上市建企的平均利润率高出2个百分点。

相比之下,我国建筑类企业70%以上的业务主要集中在房屋建筑、铁路、桥梁等总承包建设领域,大量规模相近、业务相近、实力相当的建筑企业进行竞争,价格战在所难免。不仅如此,建筑集团内部企业的竞争也相当激烈,以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为例,这两大上市公司下辖大型集团公司多达30多家,这些公司的规模、性质、经营业务、拥有技术和可利用的资源几乎完全相似。

发表于《新鲁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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