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推进建筑信息模型的指导意见》:六大关键信息解读

近年来,随着国家建筑业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出炉,及住建部连年将BIM作为重点工作抓手,BIM在建筑领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都逐渐深入。部分率先应用BIM的业主、施工企业,有的已逐渐体会BIM应用的价值,但有的企业还没有实质推进,更多的企业还处于观望中,主要存在BIM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不完善、本土化专业化BIM软件不多、技术人才不足等几大问题,阻碍BIM的普遍落地应用。 

201571日,住建部发布了《推荐建筑信息模型的指导意见》(建质函[2015]159号)。本次发布指导意见,是在2011年发布信息化发展纲要、2014年住建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之后,再次单独出台指导意见,对BIM未来五年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目标。本次BIM指导意见的落地,必将大大推动BIM技术的全面应用。

本次指导意见的出台,透露了哪些重要信息呢?鲁班咨询将为您全面解读。

一、未来五年BIM依然是焦点

2015,正是建筑业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结束年,71日住建部发布《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指导意见》指出,到2020年末,建筑行业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特级、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掌握并实现BIM与企业管理系统和其他信息技术一体化进程应用。

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以及申报绿色建筑的公共建筑和绿色生态示范小区新立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集成应用BIM的项目比率达到90%

行业内人士表示,在这个时点发布BIM指导意见,正是在表明政府重视BIM的态度,未来五年BIM的应用,应该是一个逐步深入,广泛推广的过程,如BIM的应用程度将更加深入,BIM将与其他技术,如ERPPC、互联网、GIS等技术相互融合,推进信息化技术的一体化进程。

二、统一模型交付标准

BIM在建筑领域应用的重要意义中提到,BIM能够应用于工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各阶段,实现建筑全生命期各参与方在同一多维建筑信息模型基础上的数据共享,为产业链贯通、工业化建造和繁荣建筑创作提供技术保障。

但业内普遍的观点是,目前,规划、设计、施工、运维多个阶段是割裂的,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中,设计阶段的设计师要面临的问题非常之多,从美学、功能、声学、日照,到力学、材料学,十分庞大。施工建造阶段的工程师则要考虑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现场管理等非常庞大的课题。运维阶段的管理事情同样不会少,从运营保障、财产管理、机电系统运维、保安管理等,事情不胜枚举。

故一个软件平台是不可能胜任,若要一个软件或平台横跨多个阶段,能够起到作用的专业水平一定是非常之低的。

未来的模式是,各阶段之间,软件的数据接口打通,后一阶段的专业BIM软件,全部承接前一阶段数据,并在该数据基础上加工打造,实现本阶段的多项BIM应用点。

三、BIM关键价值:协同,模型与数据安全是关键

BIM指导意见强调,BIM能够应用于工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各阶段,……支持各专业协同工作、项目的虚拟建造和精细化管理,为建筑业的提质增效、节能环保提供支撑。

强调BIM模型与数据的协同,则对存储模型与数据的云端服务器提出了安全性的要求。在71日,住建部出台《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指导意见》的当天,新的《国家安全法》也开始正式实施。

其中,《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建设信息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即从即日起,若将BIM模型存放于国外服务器的行为,均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

同时,《国家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家将建立国家级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调查评估,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向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提交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意味着住建部未来可能要建立BIM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BIM模型和数据进行有效监控,并定期报备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

四、BIM选型建议:考虑使用自主研发的国产协同BIM软件或平台

BIM指导意见多处强调,支持多专业的协同工作,强调BIM应用的协同和共享特征。目前市场上存在多种BIM的建模和应用软件,在选择BIM软件时,宜充分考虑软件的易用性、适用性、以及不同软件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换能力,在技术层面上,宜考虑使用协同软件或平台,以保证项目协同管理,有效实现BIM应用的价值。

同时,在BIM指导意见保障措施第四条表示,将支持软件开发企业自主研发适合国情的BIM应用软件。

考虑到单机版的BIM软件无法实现BIM的共享协同价值,李克强总理将“互联网+”提升至国家战略,未来,互联网+、具备协同平台的自主研发的BIM平台将是上上之选。

五、BIM落地,七大保障措施,与企业息息相关

(一)创优评优,激励BIM应用。通过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工程创优评优、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评价等工作激励建筑领域的BIM应用。

(二)抓住机遇,建设当地BIM应用示范工程。培育产、学、研、用相结合的BIM应用产业化示范基地和产业联盟;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和行业,建设BIM应用示范(试点)工程。

(三)BIM课程成为执业资格人员继续教育必修课程。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关于BIM应用的相关培训,在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继续教育必修课中增加有关BIM的内容。

六、指导意见中,明确各阶段应用深度:施工阶段BIM应用点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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